文子 卷十一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道藏研读
卷十一 老子曰:凡学者,能明于天人之分,通于治乱之本,澄心清意以存之,见其终始反其虚无,可谓达矣。治之本,仁义也,其末,法度也。人之所生者,本也,其所不生者,末也,本末,一体也,其两爱之,性也,先本后末,谓之君子,先末后本,谓之小人。法之生也,以辅义,重法弃义,是贵其冠履而忘其首足也。重仁义者,广崇也,不益其厚而张其广者毁,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,故不大其栋,不能任重,任重莫若栋,任国莫若德。人主之有民,犹城中之有基,木之有根,根深即本固,基厚即上安。故事不本于道德者,不可以为经,言不合于先王者,不可以为道,便说掇取,一行一切之术,非天下通道也。 老子说:大凡学习的人,能明白天与人的分际,通晓治乱的根本,澄静心思、清明意念来存养它,看清事物的终始而返归于虚无,可以说是通达了。治理的根本,是仁义;它的末节,是法度。人赖以产生的,是根本;人不由它产生的,是末节;根本与末节,本是一体。同时爱重二者,这是天性;先重根本后重末节,叫作君子;先重末节后重根本,叫作小人。法度的产生,是用来辅助义的;看重法度而抛弃义,这是看重那帽子鞋子而忘了头和脚。看重仁义的人,要广大崇高;不增厚它的根基却扩张它的宽广,就会毁坏;不拓宽它的基础却增加它的高度,就会倾覆。所以不加大栋梁,就不能承担重量;承担重量没有比得上栋梁的,担当国家没有比得上德的。君主拥有民众,就像城墙有根基、树木有根。根扎得深,本就牢固;基筑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