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非子 奸劫弑臣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法家研读
奸劫弑臣 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者也。是以主有所善,臣从而誉之;主有所憎,臣因而毁之。凡人之大体,取舍同者则相是也,取舍异者则相非也。今人臣之所誉者,人主之所是也,此之谓同取;人臣之所毁者,人主之所非也,此之谓同舍。夫取舍合而相与逆者,未尝闻也。此人臣之所以取信幸之道也。夫奸臣得乘信幸之势以毁誉进退群臣者,人主非有术数以御之也,非参验以审之也,必将以曩之合己信今之言,此幸臣之所以得欺主成私者也。故主必欺于上而臣必重于下矣,此之谓擅主之臣。 大凡奸臣都想要顺从君主的心意,以求取得亲近宠幸的地位。因此君主有所喜好的,臣下就跟着称赞它;君主有所憎恶的,臣下就顺势诋毁它。大凡人之常情,取舍相同的就互相赞同,取舍相异的就互相否定。如今人臣所称赞的,正是君主所肯定的,这叫做取向相同;人臣所诋毁的,正是君主所否定的,这叫做舍弃相同。取舍相合却互相违逆的,从没听说过。这就是人臣取得君主信任宠幸的途径。奸臣得以凭借受信任宠幸的地位,用诋毁称赞来进退群臣,而君主却没有术数来驾驭他们,没有参验来审察他们,必定拿从前与自己相合的,来轻信如今的进言,这就是宠臣得以欺骗君主、成就私利的缘由。所以君主必定在上被蒙蔽,而臣下必定在下擅权,这就叫做专擅君主的臣子。 国有擅主之臣,则群下不得尽其智力以陈其忠,百官之吏不得奉法以致其功矣。何以明之?夫安利者就之,危害者去之,此人之情也。今为臣尽力以致功,竭智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