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靳令第十三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法家研读

靳令第十三 靳令则治不留,法平则吏无奸。法已定矣,不以善言害法。任功则民少言,任善则民多言。行法由断:以五里断者王,以十里断者彊,宿治者削。以刑治,以赏战。求过不求善。故法立而不革,则显民变奸计,奸计止,贵齐殊使,百官之尊爵,厚禄以自伐。国无奸民,则都无奸市。物多末众,农弛奸胜,则国必削。民有余粮,使民以粟出官爵。官爵必以其力,则农不怠。四寸之管无当,必不满也。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,是无当也。 严格执行法令,政事就不会积压拖延;法度公平,官吏就无从作奸。法令一旦确定,就不能用动听的言辞去损害它。任用有功之人,百姓就少空谈;任用所谓善人,百姓就多空谈。施行法令贵在果断:在五里之内就能决断政事的可以称王,在十里之内才能决断的国力强,事情拖到隔夜才处理的就削弱。用刑罚来治理,用奖赏来鼓励作战。只追究过错,不奖励所谓的善行。所以法令确立而不更改,百姓变诈的奸计就会显露,奸计被制止;以整齐划一为贵而区别役使,百官凭尊贵的爵位、丰厚的俸禄来自效其功。国中没有奸民,都城就没有奸诈的市集。货物繁多、从事工商末业的人众多,农事松弛而奸邪占了上风,国家就一定削弱。百姓有余粮,就让他们用粮食来换取官爵。官爵一定凭各人的力耕之功取得,那么农民就不会懈怠。四寸长的管子若底端无底,就一定灌不满;授官、赐爵、发俸禄不依凭功劳,这就是无底。 国贫而务战,毒输于敌,无六虱,必彊。国富而不战,偷生于内,有六虱,必弱。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