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赏刑第十七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法家研读
赏刑第十七 圣人之为国也:壹赏,壹刑,壹教。壹赏则兵无敌,壹刑则令行,壹教则下听上。夫明赏不费,明刑不戮,明教不变,而民知于民务,国无异俗。明赏之犹,至于无赏也;明刑之犹,至于无刑也;明教之犹,至于无教也。 圣人治理国家:统一赏赐,统一刑罚,统一教化。赏赐统一则军队无敌,刑罚统一则政令通行,教化统一则下民听从在上者。明于赏赐则不耗费财物,明于刑罚则不必多杀,明于教化则不必更改,于是民众明白自己应尽的本务,国家没有歧异的风俗。明赏推行下去,最终达到无须赏赐的地步;明刑推行下去,最终达到无须用刑的地步;明教推行下去,最终达到无须教化的地步。 所谓壹赏者,利禄官爵,抟出于兵,无有异施也。夫固知愚,贵贱,勇怯,贤不肖,皆尽其胸臆之知,竭其股肱之力,出死而为上用也。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。是故兵无敌,而令行于天下。万乘之国,不敢苏其兵中原。千乘之国,不敢捍城。万乘之国,若有苏其兵中原者,战将覆其军。千乘之国,若有捍城者,攻将凌其城。战必覆人之军,攻必凌人之城,尽城而有之,尽宾而致之,虽厚庆赏,何费匮之有矣。昔汤封于赞茅,文王封于岐周,方百里。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,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,大破九军,卒裂土封诸侯,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,车休息不乘,从马华山之阳,从牛于农泽,从之老而不收,此汤武之赏也。故曰:赞茅岐周之粟,以赏天下之人,不人得一升;以其钱赏天下之人,不人得一钱。故曰:百里之君,而封侯其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