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君书 境内第十九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法家研读
境内第十九 四境之内,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,生者著,死者削。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,级乞一人。其无役事也,其庶子役其大夫,月六日;其役事也,随而养之。 四境之内,无论男女都要在官府登记名籍:活着的记录在册,死了的就从册上削去。有爵位的人可以向无爵位的人索取庶子,每一级爵位索取一人。当没有战事劳役时,这庶子要为他的大夫服役,每月六天;遇有战事劳役时,庶子就随侍并供养他。 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操士。公爵,自二级已上至不更,命曰卒。其战也,五人束簿为伍;一人死,而刭其四人。能人得一首,则复。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将。其战,百将屯长必得斩首;得三十三首以上,盈论,百将屯长赐爵一级。五百主,短兵五十人。二五百,主将之,短兵百。千石之令,短兵百人。八百之令,短兵八十人。七百之令,短兵七十人。六百之令,短兵六十人。国尉,短兵千人。大将,短兵四千人。战及死事,而刭短兵;能人得一首,则复。 军中的爵位,从一级以下到小夫,称为校徒、操士。公爵从二级以上到不更,称为卒。作战时,五人编结名册为一伍;其中一人战死,就处死其余四人;若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,便可免除此罚。五人设一屯长,百人设一将。作战时,百将、屯长必须斩得首级;斩得三十三颗以上,算达到定额,百将、屯长赐爵一级。五百人之长,配近卫短兵五十人。统辖两个五百人队的主将,配短兵百人。俸禄千石的县令,配短兵百人;八百石的县令配短兵八十人,七百石的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