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帝求茂材异等诏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(古文观止) · 古文研读

武帝求茂材异等诏 盖有非常之功、必待非常之人、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、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。夫泛驾之马、跅弛之士、亦在御之而已。其令州郡察吏民、有茂材异等、可为将相、及使绝国者。 大凡有不同寻常的功业,必定要等待不同寻常的人来成就。所以马有的会奔跑踢人却能行到千里,士人有的背着被世俗非议的牵累却能建立功名。那些会翻车、不受驾驭的马,放荡不守规矩的士人,也只在于如何驾驭他们罢了。现命令各州郡考察官吏和百姓中那些才能优异出众、可以担任将相以及可以出使极远之国的人。 奔踶 bēn dì 踶,踢。奔跑踢人,谓马性烈难驯。 泛驾 fěng jià 泛,通「覂」,翻覆。谓马翻车、不循轨辙。 跅弛 tuò chí 放纵不羁、不守规矩。 茂材异等 茂材,即秀才,汉代察举科目,东汉避光武帝讳改「茂才」;异等,才能超群。 本篇出《汉书·武帝纪》元封五年(前106)诏;同年武帝初置十三州刺史部,诏令则责成州郡察举。全文仅数十字,以奔踶之马、泛驾之马喻负俗之士、跅弛之士,两两相对,归到「在御之而已」。诏文不作铺陈,只以一组比喻立论,随即下令。「非常之功」「非常之人」二语后世常连用,「跅弛」也成了形容人放纵不羁的书面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