滴天髓阐微 十四、精神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十四、精神 人有精神,不可以一偏求也,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。 人有精、有神,不可以偏执一端去求,关键在于或损或益,使它恰得其中。 原注,精气神气皆元气也,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,木火为神气,而土所以实之者也。有神人不见其精,而精自足者,有精足不见其神,而神自足者;有精缺神索,而日主虚旺者;有精缺神索,而日主孤弱者,有神不足而精有余者,有精不足而神有余者,有精神俱缺而气旺;有精神俱旺而气衰,有精缺得神以助之者,有神缺得精以生之者,有精助精而精反泄无气者,有神助神而神反毙无气者,二者皆由气以主之也。凡此皆不可以一偏求也,俱要损益其进退,不可使有过不及也。 原注:精气、神气都是元气。五行大致以金水为精气,木火为神气,而土是用来充实它们的。有的人有神而看不见其精,精却自然充足;有的人精足而看不见其神,神却自然充足;有的精亏神竭,而日主虚旺;有的精亏神竭,而日主孤弱;有的神不足而精有余;有的精不足而神有余;有的精、神俱缺而气旺;有的精、神俱旺而气衰;有的精亏而得神来助它;有的神亏而得精来生它;有的以精助精,精反而泄尽无气;有的以神助神,神反而衰毙无气:这两类都由气来主宰。凡此种种都不可以偏执一端去求,都要在它的进退之间加以损益,不可使它太过或不及。 任氏曰:精者,生我之神也;神者,克我之物也;气者,本气贯足也。二者以精为主,精足则气旺,气旺则神旺,非专以金水为精气,木火为神气也。本文末句云:“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