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 卷六 · 生死相聚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卷六 · 生死相聚 如庚辰辛巳、庚午辛巳、甲戌乙亥、甲子乙亥、壬寅癸卯、壬辰癸卯、丙申丁酉、丙戌丁酉,是阳死阴生,如甘苦同受之意。所谓庚生于巳、辛死于巳,甲生于亥、乙死于亥,壬死于卯、癸生于卯,丙死于酉、丁生于酉,是不相离也。若金则金生、木则木生,贵贱不相入则否。 如庚辰配辛巳、庚午配辛巳、甲戌配乙亥、甲子配乙亥、壬寅配癸卯、壬辰配癸卯、丙申配丁酉、丙戌配丁酉,这是阳死阴生,如同甘苦一同承受的意思。所谓庚长生在巳而辛死于巳,甲长生在亥而乙死于亥,壬死于卯而癸长生在卯,丙死于酉而丁长生在酉,这就是彼此不相分离。若是金便同为金之生、木便同为木之生;若两者贵贱之气不相投入,就不算。 阳死阴生 十干长生阳顺阴逆,阳干死地即阴干生地。 庚生于巳 长生之说,庚金长生在巳。 贵贱不相入 谓两干气类不相投合,则不成此格。 篇中所据是十干长生「阳顺阴逆」之说:庚生巳而辛死巳、甲生亥而乙死亥。此说《渊海子平》已载,本书卷二论之尤详;而《滴天髓》(原书托名京图、刘基,实际作者不可考)则有「阴阳同生同死」的异见,两说聚讼未决。本篇只取阳死阴生一路立格,未及诸家之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