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 卷六 · 包裹旗旌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卷六 · 包裹旗旌 神煞中,刼煞曰旗,亡神曰旌,二者相见方为旌旗,独有一位则非。包裹者乃贵也。且如庚辰、丙戌、庚午、丙子,刼煞在巳,亡神在亥,庚辰庚午拱巳上刼煞,曰包裹旗;丙戌丙子拱亥上亡神,曰包裹旌。余格类此。若遇旌旗全,官虽卑亦作小监司,或为帅者。如带刃,身尅煞,多斩人;煞尅身,必刃来伤死。 神煞之中,劫煞叫作「旗」,亡神叫作「旌」,两者同时见到才算旌旗,只有一位就不算。能成「包裹」的才为贵。比如庚辰、丙戌、庚午、丙子,劫煞在巳,亡神在亥:庚辰与庚午拱住巳上的劫煞,叫作包裹旗;丙戌与丙子拱住亥上的亡神,叫作包裹旌。其余各格照此类推。若遇到旌、旗齐全,官职虽低也作小监司,或者做统帅。如果带羊刃,日主克煞的,多斩杀人;煞克日主的,必定有刃来伤而致死。 刼煞 即劫煞,神煞名;「刼」为「劫」之异体。 亡神 神煞名,与劫煞相对,旧说主耗失。 拱 两支夹一支而虚会其中,如庚辰、庚午拱巳。 监司 宋代路一级监察州县之官的通称。 以劫煞为旗、亡神为旌,又取两支虚拱中间一位立名,是神煞与拱夹合用的宋人旧法。《渊海子平》神煞一门尤盛,至《滴天髓阐微》任氏则屡斥神煞穿凿,主张只看五行生克。本篇末尾「带刃」数语断语极重,照录其文而已,其说无从验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