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命通会 卷五 · 论偏官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卷五 · 论偏官 喜身旺 印绶 合煞 食制羊刃 比肩 逄煞㸔印及刃, (偏官格)所喜的是:身旺,印绶,合住七煞,食神制伏与羊刃,比肩;遇见七煞就看有没有印绶和羊刃, 以食为引忌身弱 财星 正官 刑冲, 并以食神为引用之神。所忌的是:身弱,财星,正官,刑冲, 入墓一曰偏官 二曰七煞, 以及入墓。这一星,第一叫偏官,第二叫七煞, 三曰五鬼 四曰将星五曰孤极星, 第三叫五鬼,第四叫将星,第五叫孤极星。 偏官者,乃甲见庚、乙见辛之例,犹二男不同处,二女不同居,不成配偶,故谓之偏;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,故谓之七煞。譬小人多㓙暴,无忌惮,若无礼法控制之,不惩不戒,必伤其主,故有制谓之偏官,无制谓之七煞。如日主徤旺,有印绶助化,即经云「煞见印而显,煞助印生」;有财星生扶,即经云「逄煞㸔财」。如身强煞弱,有财星则吉;身弱煞强,有财引鬼盗气,非贫则夭。有食神透制,即经云「一见制伏,却为贵本」;有阳刃配合,即经云「煞无刃不显,逄煞㸔刃」是也。以上诸制合生化,须要无太过不及,是借小人势力,卫䕶君子,以成威权,乃大权大贵之命,又性格聪明。忌日主衰弱,七煞重逄,三刑六害,刼亡相并,魁罡相冲,其㓙不可具述。若七煞止一,而制伏有二三处,喜行煞旺地;倘运再遇制伏,则尽法无民,虽猛如虎狼,亦不能逞其技矣。是又不可专言制伏,要轻重得所,故经云「原有制伏,煞出为福;原无制伏,煞出为祸」,此之谓也。假如甲见庚及申、乙见辛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