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大义 第四论相生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
第四论相生 第四论相生就此分为三段:一者论相生、二者论生死所、三者论四时休王。 第四篇论相生,就此分为三段:第一段论相生,第二段论生死所,第三段论四时休王。 相生 五行依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之序递相资生。 生死所 指五行各自的生处与死处,即后世长生、墓绝诸位之所本。 四时休王 sì shí xiū wàng 五行随四时而分旺、相、休、囚、死;「王」读作旺。 这一行是全篇的分目。萧吉把「相生」一题拆作三节:先立木生火、火生土之序,次言五行各自的生处与死处,末及四时之中孰旺孰休,由序而位、由位而时,层层递进。隋以前言五行者多散见于经传纬书,《五行大义》以标目分段之法汇而条理之,这一句看似琐碎的分目,正见其纂辑成书的体例。 后世命书的骨干术语多可上溯于此。「生死所」即长生、沐浴以至墓、绝的一路十二位,沈孝瞻《子平真诠》论十干生旺、任铁樵《滴天髓阐微》辨旺衰强弱,皆沿此一系而下(《滴天髓》原文托名京图、刘基,实际作者不可考);「四时休王」则是余春台整理的《穷通宝鉴》按月令取用之所本。惟萧吉所论止于五行之理,不及一人之禄命,读者当分别观之,不可倒推为断命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