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行大义 第二十四论禽虫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第二十四论禽虫 第二十四论禽虫就此分为二段:一者论五灵、二者论三十六禽。 第二十四篇论禽虫,就此分为两段:第一段论五灵,第二段论三十六禽。 禽虫 泛指鸟兽虫豸。古以「虫」统称动物,毛羽介鳞倮皆得称虫。 五灵 五类动物之长,麟凤龟龙之属,各配五行,详见下文。 三十六禽 十二地支各配三禽,合为三十六,分主旦、昼、暮。 此条是《五行大义》第二十四篇的分篇小序,萧吉自述下文体例:先论五灵,次论三十六禽。五灵之说远绍《大戴礼记·易本命》毛、羽、介、鳞、倮五类各有其长一段,以麟、凤、龟、龙之属分配五行;三十六禽则以十二支各系三物。全篇意在把动物界一并纳入五行干支的分类框架,属汉魏以来「以类相从」的五行学,并不推论个人禄命。 三十六禽旧见于《抱朴子内篇·登涉》以十二辰称名山中精怪,萧吉所引《式经》一系亦有配属,各支三禽分主一日之旦、昼、暮。后世命书言十二支取象、神煞禽星,源头多可上溯于此类配属;但子平一路的重心并不在此:沈孝瞻《子平真诠》专论十神格局与用神,任铁樵《滴天髓阐微》重理气生克而轻象物,余春台整理之《穷通宝鉴》以调候论月令,皆不取禽虫配属为说。此篇宜作五行分类学说的史料读,其配属无从验证,诸家取舍亦各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