渊海子平 论日为主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
论日为主 予尝观唐书所载,有李虚中者,取人所生年月日时干支生克,论命之贵贱寿夭之说,已详之矣!至于宋时,方有子平之说;取日干为主,以年为根,以月为苗,以日为花,以时为果;以生旺死绝休囚制化,决人生休咎。其理必然矣,复有何疑哉! 我曾读《唐书》所载,有一位李虚中,用人所生年、月、日、时干支之间的生克关系,来论断命的贵贱寿夭,这套说法已经很详备了。到了宋代,才有子平之说:取日干为主,把年当作根,把月当作苗,把日当作花,把时当作果;用生、旺、死、绝、休、囚、制、化来决断人一生的吉凶。这个道理是必然的,还有什么可疑的呢! 一曰官,分之阴阳,曰官、曰杀,甲乙见庚辛也;二曰财,分之阴阳,曰正财、偏财,甲乙见戊己也;三曰生气之阴阳,曰印绶、曰倒食,甲乙见壬癸是也;四曰窃气之阴阳,曰食神、曰伤官,甲乙见丙丁是也;五曰同类之阴阳,曰劫财、曰阳刃,甲乙见甲乙是也。大抵贵贱寿夭死生,皆不出于五者;倘有妄立格局,从列其名,而无实用,其飞天禄马、倒冲井栏叉,即伤官,析而为之。举此一端,余可知矣! 第一类叫官,按阴阳分开,称为官、称为杀,就是甲乙见庚辛;第二类叫财,按阴阳分开,称为正财、偏财,就是甲乙见戊己;第三类是生我之气分阴阳,称为印绶、称为倒食,就是甲乙见壬癸;第四类是泄我之气分阴阳,称为食神、称为伤官,就是甲乙见丙丁;第五类是同类分阴阳,称为劫财、称为阳刃,就是甲乙见甲乙。大体上贵贱、寿夭、死生,都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