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子 大取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墨家研读

大取 天之爱人也,薄于圣人之爱人也;其利人也,厚于圣人之利人也。大人之爱小人也,薄于小人之爱大人也;其利小人也,厚于小人之利大人也。 上天爱人,比圣人爱人还要淡薄;但上天利人,却比圣人利人还要丰厚。位高的大人爱地位低的小人,比小人爱大人淡薄;但大人利小人,却比小人利大人丰厚。 以臧为其亲也而爱之,非爱其亲也;以臧为其亲也而利之,非利其亲也。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欲之,爱其子也;以乐为利其子,而为其子求之,非利其子也。 把臧当作自己的双亲而去爱他,这并不是真爱双亲;把臧当作自己的双亲而去利他,这并不是真利双亲。把音乐当作有利于儿子的,因而替儿子想要它,这是爱儿子;把音乐当作有利于儿子的,因而替儿子去谋求它,这却不是真利儿子。 于所体之中而权轻重,之谓权。权非为是也,亦非为非也。权正也。 在所考量的整体之中权衡轻重,这叫作权。权衡本身不是为了肯定某事,也不是为了否定某事。权,就是求其正当。 断指以存腕,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害之中取小,子非取害也,取利也。其所取者,人之所执也。遇盗人,而断指以免身,利也;其遇盗人,害也。 斩断手指以保全手腕,这是在利里头取大的,在害里头取小的。在害里头取小,你并不是在取害,而是在取利。你所取的,是别人加于你身上的。遇上盗贼,斩断手指来免除杀身之祸,这是利;遇上盗贼这件事本身,是害。 断指与断腕,利于天下相若,无择也。死生利若,一无择也。 斩断手指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