颜氏家训 终制第二十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儒典研读

终制第二十 死者,人之常分,不可免也。吾年十九,值梁家丧乱,其间与白刃为伍者,亦常数辈;幸承余福,得至于今。古人云:“五十不为夭。”吾已六十余,故心坦然,不以残年为念。先有风气之疾,常疑奄然,聊书素怀,以为汝诫。 死亡是人人都有的本分,无法躲避。我十九岁那年,正赶上梁朝丧乱,那段日子里与白刃为伴、出生入死的同伴也有好几批;幸亏承蒙祖上余福,才得以活到今天。古人说:「五十岁死去不算夭折。」我已六十多岁,所以心里坦然,不把残年放在心上。我先前就患有风气之疾,常担心会忽然死去,便随手写下平素的心愿,作为对你们的告诫。 先君先夫人皆未还建邺旧山,旅葬江陵东郭。承圣末,已启求扬都,欲营迁厝。蒙诏赐银百两,已于扬州小郊北地烧砖,便值本朝沦没,流离如此,数十年间,绝于还望。今虽混一,家道罄穷,何由办此奉营资费?且扬都污毁,无复孑遗,还被下湿,未为得计。自咎自责,贯心刻髓。计吾兄弟,不当仕进;但以门衰,骨肉单弱,五服之内,傍无一人,播越他乡,无复资荫;使汝等沈沦厮役,以为先世之耻;故腼冒人间,不敢坠失。兼以北方政教严切,全无隐退者故也。 你们的祖父、祖母都还没能归葬建邺旧时的祖茔,暂且葬在江陵东郊。承圣末年,我已上书请求迁葬扬都,想要营办迁葬之事。蒙皇帝下诏赐银一百两,已在扬州小郊北面的地上烧好了砖,却正赶上本朝覆灭,从此流离失所,几十年间,归葬的指望断绝了。如今天下虽已混一,可家道穷困已极,哪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