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《江南逢李龟年》(杜甫) · 唐诗研读

白话《江南逢李龟年》(杜甫) 二十八个字,前十四字是开元,后十四字是大历——中间那四十年一个字也没写 《江南逢李龟年》是杜甫晚年在潭州(今长沙)遇见旧日宫廷乐工李龟年时所作,一般系于大历五年(770)暮春,也就是他去世的那一年。前两句回忆当年在岐王宅、崔九堂里常常见到听到这位名歌手;后两句拉回眼前:正是江南风景最好的时候,两个人却在落花时节又碰上了。全诗二十八字,不着一句议论,也不说一个「悲」字,盛衰之感全落在「寻常」「几度」与「又」这几个表次数的虚词上。前两句所记杜甫少年时是否亲历,后人早有疑问,本篇并陈不作裁断。 lead 这是杜甫最后一年写的诗,也是他传下来最短、最不费力的一首。四句话,前两句说从前在两位贵人家里常见到你,后两句说如今在江南又碰上你了——就这么点事。可历来讲唐诗七绝的人,几乎没有不推它的。原因不在它说了什么,而在它没说什么:从「从前」到「如今」之间隔着的四十年、隔着的一场大乱、隔着两个人各自的衰老,一个字也没有写。 h2 先把题目拆开 p 《江南逢李龟年》,三样东西:地点、事情、人。 p 「江南」要先纠一下。今天说江南,大致指苏南浙北;唐人说江南,范围宽得多,唐代的江南道一直包到今天的湖南。杜甫写这首诗时人在潭州(今长沙),这就是他说的「江南」。把它想成苏杭,整首诗的地理就错了。 p 「逢」是偶遇,不是约见。两个人都在流落,谁也没料到会碰上。 p 「李龟年」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