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子家告赵宣子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(古文观止) · 古文研读

郑子家告赵宣子 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 晋侯在扈地会合诸侯,是为了平定宋国(之乱)。在这次会上,晋侯不肯接见郑伯,认为他对晋有二心、倾向楚国。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,曰:「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。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。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,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,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,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。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。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『尔未逞吾志。』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『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』又曰:『鹿死不择音。』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,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 郑子家派掌通问讯的使者带上一封信,去告诉赵宣子,信中说:“我国国君即位的第三年,邀请蔡侯一同事奉贵国国君。九月,蔡侯来到我国,准备同往。我国因为有侯宣多作乱的祸难,我国国君因此不能同蔡侯一起去。十一月,平定了侯宣多,就随着蔡侯去朝见贵国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辅佐我国国君的嫡子夷,为陈侯的事向楚国请求,而后朝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