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平真诠 论正官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命理研读
论正官 官以克身,虽与七煞有别,终受彼制,何以切忌刑冲破害,尊之若是乎?岂知人生天地间,必无矫焉自尊之理,虽贵极天子,亦有天祖临之。正官者分所当尊,如在国有君,在家有亲,刑冲破害,以下犯上,乌乎可乎? 正官是克我之身的,虽然与七煞有分别,终究还是受它管制,为什么反倒最忌讳刑冲破害,要这样尊崇它呢?须知人生在天地之间,断无矫然自高、目中无上的道理:即便尊贵到做了天子,上头也还有上天与祖宗临照着。正官是名分上应当尊奉的,就像在国有君主、在家有父母一样,加以刑冲破害,便是以下犯上,怎么可以呢? 以刑冲破害为忌,则以生之护之为喜矣。存其喜而去其忌则贵,而贵之中又有高低者,何也?以财印并透者论之,两不相碍,其贵也大。如薛相公命,甲申、壬申、乙巳,戊寅,壬印戊财,以乙隔之,水与土不相碍,故为大贵。若壬戌、丁未、戊甲、乙卯,杂气正官,透干会支,最为贵格,而壬财丁印,二者相合,仍以孤官无辅论,所以不上七品。 既然以刑冲破害为忌,那么自然以生它、护它为喜。存住所喜、去掉所忌便是贵,而同在贵之中又有高低之别,这是为什么呢?就财、印一并透干的来说,两者互不妨碍,其贵就大。比如薛相公的命,甲申、壬申、乙巳、戊寅,壬水为印、戊土为财,中间有乙木隔开,水与土不相妨碍,所以是大贵。又如壬戌、丁未、戊甲、乙卯,是杂气正官,官星透出天干、地支又会合成局,本属最贵之格;然而壬水之财与丁火之印两相合去,仍旧要按「孤官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