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话《野有蔓草》 · 儒典研读

白话《野有蔓草》 「邂逅」这个词就是从这首诗来的——郊野清晨的一次偶遇,不问来历,不问将来 《野有蔓草》两章十二句,写野地里一场不期而遇:草蔓生,露水正浓,遇见一个眉目清秀的人,正合心意。全诗交代得极少——那人是谁、从哪来、后来怎样,一概不说,只把这一刻留住,因此轻快得不像三百篇里常见的男女之诗。今天还在用的「邂逅」二字,最早正出于此。汉代《毛诗序》读作「思遇时也」,说乱世男女错过婚时,故思不期而会;今人多读作一次即兴的欢会。两说各有依据,本篇如实并陈、不作判定。 lead 「邂逅」是个还活着的词。今天说两个人邂逅于某地,谁都懂是什么意思。可很少有人知道,这两个字在汉语里第一次露面,是在《诗经·郑风》的一首小诗里——郊野的草长得铺天盖地,草叶上全是露水,有个人迎面走来,眉目清秀。诗里说:碰上了,正合我的心意。 p 先说一个今天也有的时刻。你早上出门,天刚亮,路上没什么人,空气还是凉的。拐个弯,忽然遇上一个久未谋面、或者素不相识却让你眼前一亮的人。什么也没发生,两个人说了两句话就各走各的。可这一天你的心情都是好的。这种事说不出道理,也留不下什么,偏偏隔很久还记得。两千五百多年前,有人把它写成了一首歌。 p 这一篇要讲三件事:这两章字面上到底在说什么,有几个字非点破不可;「邂逅」这个词的来历和它后来走的路;以及这首诗为什么读起来那么轻——轻,在三百篇里其实是很稀有的。 h2 先把这两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