韬晦术 避晦卷六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谋略杂纂

避晦卷六 易曰:「趋吉避凶。」 夫祸患之来,如洪水猛兽,走而避之则吉,逆而迎之则亡。 是故兵法三十六,走为最上策。 避非只走也,其道多焉。最善者莫过于晦也。扰敌、惑敌,使敌失觉,我无患焉。 察敌之情,谋我之势,中敌所不欲,则彼无所措手矣。 居上位者常疑下位者不忠,人之情不欲居人下也。遭上疑则危,释之之遭谨忠而已。 如若避无可避,则束身归命,惟敌所欲,此则不避之避也。 避不得法,重则殒命,轻则伤身,不可不深究其理也。 古来避害者往往避世,苟能割舍嗜欲,方外亦别有乐天也。 避之道在坚,避须避全,勿因小缓而喜,勿因小利而动,当执定深、远、坚三字。 《易经》说:「趋吉避凶。」祸患来临,如同洪水猛兽,逃走躲开它就吉,迎上去面对它就亡。所以兵法三十六,逃走是最上策。躲避不只是逃走,它的办法很多,最好的莫过于隐晦。扰乱敌人、迷惑敌人,使敌人失去察觉,我就没有祸患了。察看敌人的实情,谋划自己的态势,正击中敌人所不愿意的地方,那么对方就无从下手了。居于上位的人常猜疑下位的人不忠,人之常情是不愿居于人下。遭到上司猜疑就危险,化解之道不过是谨慎尽忠罢了。如果躲无可躲,那就束缚自身、交付性命,一切顺着敌人所想要的,这就是不躲避的躲避。躲避不得法,重则丧命,轻则伤身,不能不深究其中的道理。自古躲避祸害的人往往避世隐居,如果能割舍嗜好欲望,世俗之外也另有顺乎天命的快乐。躲避之道在于坚,躲避必须躲全,不要因为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