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 庶人章·第六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儒典研读

庶人章·第六 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故自天子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 顺应天时的运行,分辨土地的所宜,谨慎持身、节省用度,用来奉养父母,这就是百姓的孝。所以,从天子一直到百姓,孝道并没有终始尊卑的分别,担忧自己力不能及而做不到的,是从来没有过的事。 用天之道 顺应天时,如春耕秋收,依四时之序而作。 分地之利 辨别土地肥瘠所宜,因地种植以尽地利。 谨身节用 谨慎持身不犯刑罪,节省用度不致匮乏。 庶人 shù rén 平民百姓,无官爵者,与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相对。 庶人章承前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四章,补足五等之孝。前四等各因其位而尽孝:天子德教加于百姓,诸侯长守富贵,卿大夫守法言法行,士保禄位守祭祀;至庶人无爵土可凭,唯以勤力本业、奉养双亲为孝。唐玄宗御注以「春生夏长,秋敛冬藏,举事顺时」释「用天之道」,以「分别五土,视其高下」释「分地之利」,正见庶人之孝落在耕稼日用之间,人人可行。 章末「自天子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」一句,总束前六章五等之孝。其意谓孝道不因尊卑而有本质大小之别,只是行之者所凭的位分不同。邢昺疏申其义,谓孝行人人当尽,无有始而无终、贵贱有不能及之理。此句与首章「自天子至于庶人」相应,使五等之孝归于一理,为下文三才、孝治诸章推广孝道于天下作铺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