难经 第七十三难 原文 · 译文 · 注释 · 中医典籍
第七十三难 诸井者,肌肉浅薄,气少,不足使也,刺之奈何? 各条经脉的井穴所在之处,肌肉浅薄,经气微少,不足以施用针法,要针刺它该怎么办呢? 然。诸井者,木也,荥者,火也。火者木之子,当刺井者,以荥泻之。故经言:补者不可以为泻,泻者不可以为补,此之谓也。 回答说:各条井穴在五行属木,荥穴在五行属火。火是木所生之子。凡是当刺井穴的时候,就用荥穴来施行泻法。所以医经上说:本该用补法的不可改用泻法,本该用泻法的不可改用补法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 诸井 井穴,五输穴之首,多位于手足指端,故肌肉浅薄。诸谓各经之井。 不足使 使,使用、施用。谓经气微少,不足以受针施法。 荥 yíng 五输穴第二,位次井穴之后,水微流处曰荥,五行属火。 火者木之子 本五行相生,木生火,故荥(火)为井(木)所生之子。 以荥泻之 据子母补泻法,实则泻其子,故刺井之实当泻荥穴。 补者不可以为泻 谓补泻二法各有所主,不可混施,引经以明子母异治之旨。 第七十三难发明针刺补泻的『子母』之法。井穴居指端,肌肉浅薄、经气未盛,难以直接施针,《难经》遂据五输穴的五行配属另辟一途:阴经井属木、荥属火,木生火,故荥为井之子。当刺井而病属有余时,便依『实则泻其子』之则改泻荥穴。此说本于《素问》『虚则补之,实则泻之』与五行相生之理,王冰次注《素问》、张介宾《类经》论五输穴主治皆承此脉络,为后世子午流注、按时取穴之学张本。 篇末引『经言:补者